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