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总经理工作细则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振德医疗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人员; (二)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其他职务的人员;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人员;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