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条所述情 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送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机构,应及时将 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报送。 第四条 "信息报送义务人"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及指定的联络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指定的联络人。信息报送义务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的第一责任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送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 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第五条 信息报送义务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应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 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为重 大信息内部报送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七条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 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重大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