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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2025-07-24 00:23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 程序。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