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电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2025-07-24 00:23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一章 总则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 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