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盐化工: 招商证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7-24 02:13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未发生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 买、出售的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上市公司") 的委托,担任中盐化工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 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 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 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 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 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二、本次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