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股权收购6年后被责令恢复原状,原料药反垄断再下重拳
第一财经·2025-07-24 13:52
案件背景 - 本案是2008年《反垄断法》施行以来第四起禁止的经营者集中案件,也是首例对未达申报标准的集中行为予以禁止并要求恢复原状的案件[1] - 涉及两家药企六年前的股权交易被要求限时解除,市场监管总局判定该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1][2] 交易细节 - 2018年11月武汉用通医药收购山东华泰制药50%股权,2019年3月完成变更登记[2] - 交易双方当时中国境内营业额均低于8亿元,未达申报标准,但被认定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2] - 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1月要求补报,7月正式禁止集中并责令限期解除股权关系和原料药代理协议[2] 市场影响 - 武汉用通在2018年是市场上唯一的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原料药供应来源,具有市场支配地位[3] - 2019-2022年武汉用通原料药市场份额维持在80%-95%,下游企业高度依赖其供应[3][4] - 集中完成后山东华泰制药市场份额从25%-30%快速提升至40%-55%[4] - 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平均出厂价在集中完成后上涨60%-65%,挂网价持续维持高位[4] 历史行为 - 2016年9月武汉用通成为青海制药原料药独家销售商后,原料药价格大幅上涨[5] - 2018年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平均出厂价较2017年上涨超过400%[5] 执法措施 - 责令武汉用通在2026年1月22日前转让山东华泰制药股份[5] - 要求在2025年9月30日前解除与青海制药等经营者的原料药代理协议[5] 行业趋势 - 药品领域垄断问题持续成为反垄断执法重点,2023年已发布5起药品反垄断案件[7] - 近期药品反垄断案件罚没金额超6亿元,多项惩处举措实现"首次"适用或顶格处罚[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