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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地质调查制度 支撑服务矿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自然资源报·2025-07-24 16:07

新矿法核心观点 - 新矿法于2025年7月1日施行,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地质调查的基础性地位,并系统规定其制度、内容、组织实施及监管要求 [1][2][3] - 地质调查贯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全生命周期,新法为其提供法律依据并强化支撑矿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2][3] - 新法提出建立地质调查制度,要求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调查工作,并通过配套法规解决机构职责、成果质量等突出问题 [3][6] 地质调查制度设计 - 国家首次在法律中规定"建立健全地质调查制度",为配套法规(如《地质调查法》草案)提供立法接口,重点解决机构职责、从业资格、央地事权划分等问题 [3][6] - 自然资源部2025年立法计划推进地质调查法研究,中国地质调查局起草草案试拟稿,拟建立成果更新机制和工作保障制度 [6] 基础性地质调查实施 - 新矿法将"区域地质调查"扩展为"基础性地质调查",明确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省级以上部门负责战略性矿产及重点成矿区调查 [4] - 市县级政府可自愿开展找矿突破调查,战略性矿产调查由省级以上部门统一协调以保障跨区域数据整合和技术标准 [4] 地质资料管理升级 - 新法将地质资料分类统一为原始、实物、成果三大类,并将《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汇交、保管要求上升至法律层级 [5] - 监管职责下沉至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对未汇交资料行为可处以罚款,强化全国范围内矿业权人的资料合规管理 [5] 行业后续重点方向 - 地质调查需支撑矿产资源全流程:制定"十五五"地质调查规划、推动国家地质填图计划、建立成果更新机制及矿产预警体系 [6] - 央地分工明确化:中国地质调查局需加强技术引领,全国及省级资料馆需培训市县部门提升监管能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