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动态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2]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等四部门也发布了《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2] -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厦门四地均已启动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标志着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建设在实践层面进一步铺开[2] 厦门试点特色 - 厦门试点对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做了更为宽泛的定义,包括权属登记、信托公示登记等行为[3] - 登记类型相比北京和上海更加多样化,增加了追加交付不动产、受托人运用信托资金购买不动产等情形[3] - 按登记类型设计了七大事由,分别设计登记流程,并在登记簿上记载委托人和受益人[3] 广州试点特色 - 适用于广东辖内信托机构及在广州设有异地部门的全国性信托公司[4] - 引入不动产预告登记机制,未经信托机构同意,委托人处分不动产不发生物权效力[4] - 遗嘱信托程序设计是最大亮点,在法定继承人确认遗嘱有效性情况下可单方申请登记[4] 首单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落地 - 粤财信托成功落地广东省首单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粤财信托・爱家和丰传承家庭服务信托"[5] - 运用预告登记方式将预售商品房、未办证二手房等暂未具备转移条件的房产纳入信托财产范围[5] - 构建"受托人+监察人"双重治理机制,整合财富传承、养老保障、公益慈善三大场景[5] 试点城市特征 - 当前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城市呈现"经济发达导向"特征,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厦门[6] - 这些城市不动产价值高、财富管理需求复杂,不动产信托发展潜力较大[6] - 试点推进呈现由一线城市向其他城市扩展的特点,旨在为制度完善积累经验[6] 不动产信托发展机遇 - 中国高净值人群的不动产传承市场规模超过百万亿元[9] - 不动产信托能实现"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分离,在资产隔离、跨代传承等方面具有独特价值[9] - 信托架构可实现从货币资产到企业股权、知识产权的全方位财富管理[9] 行业面临挑战 - 不动产信托业务大规模落地面临法律适用模糊、税费政策空白、办理周期长等制度性障碍[7] - 受限于税收优惠、法律细则、跨部门协同和市场认知等因素[7] - 管理成本高、周期长,需要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同步跟进[7]
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扩至四城,房产传承难题迎破解新思路
华夏时报·2025-07-24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