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也难逃处罚!这两家券商员工任职期间违规炒股,监管连开三张罚单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处罚情况 - 厦门证监局一次性披露3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涉及长城国瑞证券2人和金圆统一证券1人 [1] - 2024年上半年各地证监局至少披露10张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政处罚 涉及国都证券、光大证券、中银证券等多家券商 [1] 具体违规案例 - 长城国瑞证券郑瀚(70后)使用他人账户交易股票及可转债 总成交576.67万元 亏损4.86万元 被罚4万元 [2] - 长城国瑞证券陈仲宾(80后)使用他人账户交易股票及可转债 总成交192.46万元 盈利4069.91元 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4万元 [2] - 金圆统一证券王健(90后)使用他人账户交易股票 总成交979.17万元 盈利5579.29元 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4万元 [2] - 太平洋证券海口分公司总经理王攀懿控制他人账户交易股票和可转债 总成交约6171.2万元 亏损40.51万元 被罚5万元 [4] - 国都证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杨江权违规持有成大生物股票8万股 卖出亏损130.90万元 被罚15万元 [5] 监管趋势 - 2024年证监会查处59起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 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对66名从业人员和7家券商采取监管措施 [4] - 2025年上半年各地证监局已发布10张行政处罚 涉及中山证券、国都证券、光大证券等多家券商 [4] - 违规行为不仅涉及普通员工 还包括营业部负责人和公司高管 [4] 法规依据 - 根据《证券法》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包括可转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