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花园不超套内面积35%!惠州第四代住宅规划细则来了
南方都市报·2025-07-24 20:21
政策背景 -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发布《惠州市惠城区住宅用地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旨在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改善性需求并支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 [1][3] - 该细则是对2024年5月13日《惠州市区2024-2025年度新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的落地补充,重点推动第四代高品质住宅项目规范化建设 [3] 住宅设计规范 - 单户空中花园面积不得超过住宅套内面积的35%,且需为悬挑结构不封闭,外挑尺寸不超过3.6米,至少两条外侧边无实体围护 [4][5] - 空中花园绿化面积不小于其水平投影的30%,覆土深度不低于0.5米 [4][5] - 阳台占比上限从住宅水平投影的20%提升至25%,飘窗不计容进深从0.6米放宽至0.8米 [4] 面积计算示例 - 以套内100平方米住宅为例:阳台最大不计容面积为12.5平方米(占25%),空中花园最大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可达147.5平方米(不含公摊) [5] - 35平方米空中花园需配置至少10.5平方米绿化(30%比例) [5] 公共空间要求 - 公共休闲绿化平台面积不得超过所在自然层计容面积的30%,绿化占比同样不低于30% [7] - 示例:若某层计容面积1000平方米,公共平台面积上限为300平方米 [7] - 平台需至少一边临空且不封闭,同步纳入建筑规划验收 [7] 监管与实施 - 开发阶段由企业维护空中花园及公共平台,交付后分别由物业和业主管理,执法部门联合镇街监管 [7] - 建筑设计方案需同步提交景观绿化专项方案,包含防坠落、防台风及隐私设计措施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