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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50余家机构!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这项监管新规,如何理解
金融时报·2025-07-24 20:23

地方AMC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全面规范业务边界、风险管理和监管机制 明确行业合规经营底线 [1] - 新规旨在解决行业乱象 包括偏离主业、违规跨区域经营、协助金融机构虚假出表等问题 [1] - 截至2024年底 全国地方AMC数量维持59家 其中1家已注销 1家新获批省内业务资格 [1] 行业发展现状与作用 -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规模从2017年1.4万亿元增至2024年3.8万亿元 地方AMC处置角色日益重要 [2] - 相比全国性AMC/AIC 地方AMC在地域性资产处置中具有尽职调查和盘活优势 [2] - 广东省拥有4家地方AMC 福建/辽宁/山东/浙江各3家 为数量最多的省份 [5] 风险管理量化指标 - 集中度风险:单一客户投融资余额≤净资产10% 单一集团客户≤15% 防范风险过度集中 [3][4] - 流动性风险:优质流动资产需覆盖未来30天净资金流出 类似商业银行LCR要求 [4] - 杠杆率风险: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3倍 限制过度加杠杆扩张 [4] 过渡期安排与行业影响 - 设置三年过渡期 与不良资产"冰棍效应"处置周期相匹配 允许机构逐步整改 [5] - 行业可能出现"减量提质"发展 部分资源禀赋不足的机构面临淘汰压力 [5] - 新规推动地方AMC聚焦主业 立足本地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