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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高: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合规性 - 激励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1] - 激励计划履行了法定程序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 -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情形(如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36个月内违规利润分配等) [1] 激励对象资格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任职资格 [2] - 激励对象无《管理办法》禁止情形(如12个月内被监管处罚、重大违法违规等) [3] - 激励对象名单将在股东大会前内部公示至少10天 [3] 激励计划实施安排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 [4] - 计划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核心人才 [4] - 计划通过利益绑定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及长期价值提升 [4] 监事会结论 - 监事会一致认为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