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伦生物: 赛伦生物: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总则 - 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维护股东权益 [1][2]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3]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占用(通过关联交易产生)和非经营性占用(垫付费用、代偿债务等) [3][4] 禁止性规定 - 明确禁止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等费用或代偿债务 [4][5] - 禁止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关联方,参股公司同比例融资除外 [4] - 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以明显不公允条件提供资金 [5][6] - 禁止通过"期间占用、期末偿还"或"小金额、多批次"形式变相占用资金 [6] 执行与监督机制 - 审计委员会需定期核查资金往来,发现异常应立即披露并追讨 [7][8] - 财务总监需监控关联交易资金流向,拒绝违规指令并向董事会报告 [8] -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内需重点关注资金占用风险,督促公司披露异常 [9] 违规处理措施 - 占用资金原则上需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需满足业务协同性且经评估审计 [10] - 违规占用导致损失的,董事会需采取诉讼等措施并追究责任方赔偿 [9][10] - 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及法律责任 [10] 制度效力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12] - 条款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