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内部审计制度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作,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基 本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 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过程的效率及效果,防范经营风 险,改善运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帮助公司实现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活动应该独立,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客观。 第四条 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所属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 审计工作,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公司各内部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