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 治理“内卷式”竞争
证券时报·2025-07-25 02:24
价格法修正草案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共10条 涉及完善政府定价、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健全价格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三方面内容 [1] - 修正草案结合政府价格管理方式变化 明确政府指导价不局限于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形式 定价机关可通过制定定价机制确定政府定价水平 [1] 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 - 完善低价倾销认定标准 禁止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价格倾销 禁止强制其他经营者按低于成本规则倾销 [2] - 禁止通过抬高/压低等级、分解服务项目、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变相调整价格 禁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及规则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 [2] - 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不得利用影响力或行业优势地位强制捆绑销售商品或服务 [1] 价格违法行为处罚 - 提高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标准 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 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者罚款5000-5万元 [2] - 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时 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者处5000-5万元罚款 [2] - 明确经营者拒绝或虚假提供成本监审、调查资料的法律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