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无序扩张!发改委最新发布
证券时报·2025-07-25 19:27
政策修订背景 -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节能降碳工作需要[1] - 该制度是我国节能降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2010年首次出台后已进行两次修订[3] - "十四五"期间全国每年通过节能审查减少不合理设计能耗约1400万吨标准煤 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近3000万吨[3] 核心修订内容 - 将碳排放评价和煤炭消费管理要求纳入节能审查制度[4] - 建立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4] - 完善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管理规定[4] - 明确年煤炭消费量1000吨以上项目纳入审查范围[2] - 要求国家发改委审查项目必须开展碳排放评价[2] 管理权限调整 - 国家发改委负责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的审查[2] - 地方需对可能影响碳达峰目标的大型项目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2] - 建立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4] 实施机制强化 - 明确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6] - 要求将节能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开工验收的重要依据[6] - 建立定期调度和抽查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6] - 计划开展节能审查制度"回头看"确保执行实效[6] 预期政策影响 - 有利于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8] - 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8] -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8] - 新规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