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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 柳化股份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及整改 - 公司因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前期财务报告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1] - 整改措施包括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将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并追溯调整各期财务报表[2] - 具体调整数据如下: - 营业收入从127,290,163.20元调整为111,803,957.75元,减少15,486,205.45元[2] - 营业成本从101,594,015.51元调整为86,107,810.06元,减少15,486,205.45元[2] - 另一期营业收入从140,462,968.15元调整为128,451,412.17元,减少12,011,555.98元[2] - 对应营业成本从115,978,389.85元调整为103,966,833.87元,减少12,011,555.98元[2] - 会计差错更正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提高财务报告质量[2] 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问题 - 公司未履行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义务,违反相关规定[3] - 整改措施已按要求完成对在任董监高诚信档案的查询[3] -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3] 公司整体整改情况 - 公司高度重视广西证监局指出的问题,由董事长牵头组织全面整改[1] - 独立董事积极参与整改过程,督促管理层落实整改要求[1] -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4] - 未来将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自查自纠工作[4] - 将强化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合规意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