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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和: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司重整申请 - 公司收到债权人深圳市环亚石材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交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通知书》,理由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 [1]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1] - 最终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 债权申报事项 - 债权人需在2025年9月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需说明债权形成原因、数额、担保情况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 申报方式包括邮寄和现场申报,邮寄需注明"瑞和股份预重整债权申报"并保留寄送凭证 [2][3] - 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需按规范格式命名 [4] 预重整程序说明 - 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在正式破产重整程序中继续有效,无需重复申报 [4] - 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 附利息债权的利息暂计至预重整决定日(2025年7月16日),未来可能追加计算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前一日 [4] 程序进展与后续安排 - 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情况另行决定 [5] - 债权人可选择不在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但将无法参与预重整阶段的相关权利行使 [5]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包括四大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