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股东及利益相关人权益 [2] -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2] - 重大事项定义为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2]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职责和程序,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投资者利益保护 [3]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分公司 [3] 报告义务人范围 - 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 [3][6] - 无法确定义务人时,最先知悉重大事项者需履行报告责任 [3]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需在重大事项发生当日向董秘办报告 [4] 重大事项管理机制 - 董秘办负责重大事项归集、管理及信息披露,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汇报义务 [4] - 报告义务人需指定联络人并报备董秘办,且负有保密义务 [4][5] 重大事项分类 - 定期报告事项:涵盖年报、半年报及季报相关内容 [5] - 日常交易重大事项:涉及交易金额超过经审计总资产50%或主营业务收入50%且绝对值超5亿元 [5] - 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资产买卖、对外投资等,标准为总资产10%或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等 [6] -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元或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 [7] - 重大经营风险:包括重大亏损、核心业务变更、重大诉讼等 [7][8] - 其他重大事项:如股东权益变动、重大资产重组、董监高变动等 [8] 报告程序与材料要求 - 实行实时报告制度,义务人需在知悉当日以书面形式提交材料,包括事件原因、合同文本、政府批文等 [9][14] - 董事会秘书需及时分析信息并提出披露预案或会议审议程序 [9][15] 责任与处罚 - 瞒报、漏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及义务人责任,严重者可处分或索赔 [12]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2][27][28]
洲际油气: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