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概述 - 内蒙华电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方公司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7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75.5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需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 -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情况进行核查 [1] 自查期间与核查范围 - 自查期间为2024年8月11日至2025年7月9日,覆盖停牌日前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 [2] - 核查对象包括上市公司及关联方董事/高管、标的公司负责人、中介机构人员等七类主体,涵盖其直系亲属 [2] 自然人股票交易核查 - 董凤莲(控股股东高管亲属)在2024年9月24日卖出600股 [4] - 王燕利(控股股东高管配偶)2025年2月21日买入2,800股,4月16日全部卖出 [4] - 郝昊(标的公司总账会计)2025年2月25-26日累计买入18,100股 [4] - 杨林绪(控股股东高管配偶)2025年4月15-25日买入23,400股,4月28日全部卖出 [4] - 相关方均声明交易基于公开信息独立判断,否认利用内幕信息 [4][5][6][7][8] 机构股票交易核查 - 控股股东北方公司2025年4月实施增持计划,期末持股3,344,647,286股,称与本次交易无关 [9][10] - 国泰海通自查显示其自营部门买入13,630,400股、卖出6,089,350股,子公司国泰君安资管买入6,196,325股,均声明为市场化操作 [11][12][13] - 招商证券、长城证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披露自营及融资融券账户交易,强调信息隔离制度有效性 [14][15][16]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 - 核查认为相关股票交易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无实质性障碍 [17] - 除已披露情形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无股票交易记录 [17]
内蒙华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