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根据《公司法》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743141824Y [2] -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000,000股 [2] - 公司注册名称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Jiangsu New Energy Development Co., Ltd. [2] - 公司住所为南京市长江路88号2213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1,475,880元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为响应国家绿色发展理念,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加快新能源开发,为股东创造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 [4] - 经营范围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工程监理等 [4] 公司股份情况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4][5]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共4名,以净资产出资折合股份50,000万股 [5] -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891,475,880股 [5]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5] 股东和股东会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等职权 [9][15]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权、查阅权等权利 [9]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19]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 [46] -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主体,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管等职权 [4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50][51]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发挥监督制衡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54] 公司治理 -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机构,坚持党的领导,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的追责措施 [43]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 [33][5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保证公司独立性 [14]
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公司章程(2025年7月25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