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11月18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25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其他特殊原因,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 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也是信息披露的责 任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协 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 第六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