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简化已故投资者小额遗产继承程序
证券时报·2025-07-26 02:26
已故投资者小额遗产继承程序简化 - 证监会发布通知简化已故投资者小额遗产继承程序,明确继承人向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申请继承的具体要求 [1] - 适用条件包括:继承人与已故投资者均为境内自然人,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或公证遗嘱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 [1] - 已故投资者在同一证券公司的账户净资产合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1] - 已故投资者在同一公募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持有的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1] - 申请人需现场办理,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公证遗嘱、身份证明等材料 [1] 业务办理流程与限制 - 机构需审查材料并尽合理谨慎义务,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密码重置、资产卖出或赎回 [2] - 因证券停牌、产品未到期等无法卖出/赎回的,可申请非交易过户 [2] - 业务完成后,账户无余额/份额的应注销 [2] - 账户受司法冻结、继承人存在遗产纠纷或机构评估存在风险的,有权拒绝办理 [2] - 申请人冒领遗产涉嫌犯罪的,机构需移交司法机关 [2] 机构内部管理要求 - 机构需制定规范流程和操作标准,妥善保管客户信息与交易资料 [3] - 加强分支机构及人员培训,做好政策宣传与服务改进 [3] - 中国结算、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需协调规范非交易过户及资金提取要求 [3] 适用范围限制 - 通知不适用于涉及境外个人的遗产继承事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