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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解读《海南自由贸易港执行例外措施进口货物的监管办法(试行)》
海南日报·2025-07-26 10:14

省商务厅解读《海南自由贸易港执行例外措施进口货物的监管办法(试行)》 明确监管要求落实政策优势 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 海南日报海口7月25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 品清单》(以下简称《禁限清单》)已于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根 据《禁限清单》要求,海南省牵头起草配套文件《海南自由贸易港执行例外措施进口货物的监管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监管办法》已于近日出台。 对在"一线"取消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的管理方面,明确该类货物仅限最终用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生 产自用,不得在岛内流转或转卖内地。对其采取海关查验、电子账册管理、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实施全流 程监管。 当前我国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共119项(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24年第66号公告《进口许可证管 理货物目录(2025年)》),其中消耗臭氧层物质45项,旧机电产品74项。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禁 限清单》对部分进口货物管理作出开放安排。综合考虑环保、安全和监管风险等因素,除消耗臭氧层物 质以及旧船舶、苯胺印刷机、硒鼓、X射线管等部分货物外,对其余60项旧机电产品自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