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昌实控人操纵股票被罚 辩称“稳定股价”?
北京商报·2025-07-28 11:02
案件核心事实 - ST中昌实际控制人陈建铭等人因操纵自家股票被证监会罚没3400万元 [1] - 实际控制人操纵股价的直接动机是避免其质押股票被强制平仓 [1] - 操纵行为涉及使用101个账户进行频繁买卖,总成交金额达28亿元,获利1400多万元 [1][2] 违法违规行为分析 - 行为一: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101个账户的存在使该行为无可辩驳 [1] - 行为二:操纵股价,通过101个账户买卖28亿元资金的行为构成股价操纵 [1][2] - 行为三:内幕交易嫌疑,董事长买卖自家股票时是否利用未公开信息难以认定,但在成熟市场需自证清白 [2] 当事人辩解与监管立场 - 当事人辩称操纵股价的目的是为了“稳定股价”,请求免于或从轻处罚 [1] - 监管立场认为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操纵股价的免责条件,该行为伤害了投资者 [1][2] - 处罚决定可作为受损害投资者通过诉讼索赔的依据 [2] 对ST类股票的投资警示 - 对于业绩不佳的ST类股票,若未确认其经营业绩出现根本性改变,投资者应谨慎参与 [3] - 大资金操纵股价的行为容易导致参与者受损,投资者与操纵者博弈的胜算很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