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国—泰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搜狐财经·2025-07-28 14:18
中泰海关AEO互认安排 - 中国海关与泰国海关自2025年8月1日起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身份 [1] - 泰国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AEO企业 中国海关认可泰国海关AEO制度认证企业 [1] - 双方AEO企业在进口通关时可享受较低查验率 优先查验 国际贸易中断恢复后优先通关等便利措施 [1] 中国AEO企业出口泰国操作规范 - 中国AEO企业需向泰国进口商提供AEOCN+10位企业编码(如AEOCN1234567890)及备案英文名称 [1] - 泰国进口商需按泰国海关规定申报 泰国海关确认身份后给予便利 [1] 中国进口泰国AEO企业货物操作规范 - 中国企业进口泰国AEO货物时需在报关单"境外发货人编码"栏填写THIE+6位泰方编码(如THIE680001) [2] - 水空运货运舱单中的"发货人AEO企业编码"栏也需填写上述编码 [2] - 中国海关确认泰国AEO企业身份后给予相应便利措施 [2] 行业解决方案 - 服务范围覆盖汽车 化工 消费品 国防工业 石油天然气 政府 医药生命科学 时尚零售 科技等多个行业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