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电商黑灰产三大乱象
金融时报·2025-07-28 21:46

电商行业犯罪现状与数据 - 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电商领域相关犯罪1万余人 [1] 主要犯罪乱象类型 - 利用电商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普遍,其侵权成本更低、营销模式更新、售假渠道更隐蔽、治理难度更大 [2] - 电商领域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较为突出,从业者在利益驱使下违规获取并出售个人信息 [3] - 依托电商直播实施诈骗的行为需警惕,不法分子利用直播话术包装廉价商品并以虚假承诺诱导消费者 [3] 具体犯罪案例 - 袁某某等人通过在某电商平台注册的9家网络店铺,销售假冒伪劣化肥至全国10余个省份,销售金额达700余万元 [2] - 徐某某等人通过某电商直播平台销售未获授权的假冒白酒,销售金额达270余万元 [2] - 成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其在工作中获取的30余万条跨境购物订单信息出售给他人 [3] - 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后台电商平台的大量购物缓存数据导出后出售 [3] - 杜某某、石某某虚构身份,在直播间销售“三无”产品并承诺高价回购进行诈骗,得手后通过注销账号、注册新店等方式继续行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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