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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批准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自然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