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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267 号 致: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东日"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 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 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