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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7-29 00:50

公司上市批准与授权 -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议案,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董事会授权等[5] - 2024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决议将发行上市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5月18日[6] -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出具注册批复[6][7] 公司主体资格与经营情况 - 公司由佛山市顺德区悍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3日成立,2020年9月30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7] - 报告期为2022-2024年度,主营业务为家居五金及户外家具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14] - 公司符合持续经营条件,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超2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超1亿元,营业收入累计超15亿元[18] 发行与上市条件 - 本次发行股票代码001221,证券简称"悍高集团",首发34,924,646股于2025年7月30日上市交易[7] - 发行后总股本40,001万股,公开发行股份占比10%[18]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11][13] 公司治理与合规性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欧锦锋、欧锦丽兄妹,近三年未发生变更[14] - 公司及控股股东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重大诉讼或担保风险[15][16] - 董事、监事及高管近三年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调查[17] 保荐机构与承诺事项 - 国泰海通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负责上市工作[19] -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就股份锁定、信息披露等作出合法有效承诺[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