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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2025-07-30 00:3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2] - 公司注册名称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Everbright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住所为中国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10,787,639元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 - 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0万股 [2] - 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发行680,0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3] 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610,787,639股 全部为普通股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3,906,698,839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704,088,800股 [9]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44,500万股普通股 占公司当时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100% [8] - 公司发行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外资股简称为H股 [10]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 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融资融券业务 代销金融产品 股票期权做市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7] - 根据监管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 另类投资以及经监管许可的其他业务 [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中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公司党委)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把方向 管大局 保落实 [4]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 副书记1-2名 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 董事长 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 [17] -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 副总裁 助理总裁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合规总监 首席风险官 首席信息官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5][6]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8]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8]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4] - 公司股东享有依照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请求召开股东会 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 查阅公司资料等权利 [21][22] - 公司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26]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选举董事 审议批准财务预算 利润分配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公司债券 合并分立等职权 [3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 [33]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8] 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设立独立董事 任职董事必须接受公司辅导和培训 [54] - 董事应当正直诚实 品行良好 熟悉证券法律法规 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相适应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54]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担任董事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因贪污贿赂等犯罪被判处刑罚 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且负有个人责任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 [54][55] 董事义务与任期 -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合理注意 [57][58][59] - 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57] - 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