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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7-30 00:33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2][3] -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由董事长雷自合主持,现场会议地点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业北路18号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3]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共64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5,600,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54% [3]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8名,代表股份142,907,405股,占比23.1063%;网络投票股东639名,代表股份22,692,615股,占比3.6691% [3] - 中小股东出席645人,代表股份32,780,125股,占比5.3001%(现场6人/10,087,510股/1.6310%,网络639人/22,692,615股/3.6691%) [3][4]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1项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关联股东佛山电器照明及西格玛创业投资均依法回避表决 [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 核心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获同意票24,560,52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207%,反对票占比8.7113%,弃权票占比16.4680% [5]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获同意票24,631,606股(75.0754%),反对票8.8123%,中小股东同意比例达75.1419% [6][7] - 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份认购协议》议案获同意票24,618,226股(75.0754%),反对票9.3507% [16] - 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的议案获同意票24,638,626股(75.1633%),反对票9.3089% [20][21]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