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事项 - 董事会全票通过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议案 [1] - 董事会全票通过向银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业务议案 [1][2] - 董事会全票通过煤矿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贷款议案 [1][2] - 董事会全票通过设立内部管理机构议案 [1][2] 融资与授信安排 - 向新韩银行(中国)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授信期限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8年4月30日 额度可循环使用 [2] - 为国家开发银行牵头银团授信的13.44亿元煤矿数字化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贷款期限10年含2年宽限期 [6]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提供第三方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开立资金监管账户专款专用 [7] - 项目资产未经银行同意不得转让、出租或担保 [7] 子公司股权出售 - 公开挂牌转让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72%股权 [12][14] - 以1元人民币挂牌转让 因香山矿100%股权评估值为-2.09亿元 [12][21] - 香山矿注册资本1.5942亿元 核定产能80万吨/年 欠公司内部借款4.44亿元 [17][20] - 交易目的为优化企业结构盘活低效资产提升运营效率 [22] 内部管理机构调整 - 通风处更名通风部 地质测量处更名地质测量部 机电处更名为机电装备部 [3] 经营数据披露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数据根据上交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公告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