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主承销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
北京商报·2025-07-30 21:28
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建档发行及承销规范 - 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报价管理 主承销商需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综合评估项目成本合理确定报价 禁止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1] - 发行人应市场化设置比选评分指标 不得干扰主承销商独立报价决策 [1] - 规范簿记建档申购要求 鼓励投资人尽早提交申购需求 承销机构需使用合规通讯工具留痕 [1] - 簿记建档截止前1小时内撤销或变相撤销申购订单需实时公告 并在交易流通首日前向交易商协会报备 [1] 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定价机制 -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需遵循市场化原则 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合理确定利率区间 区间需包含可比债券利率或公允价格水平 [2] - 余额包销需在簿记申购时间结束后进行 包销规模不得挤占有效申购投资者认购规模 包销利率原则上按区间上限确定 [2] - 主承销商需提高发行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涉及余额包销或自营投资需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2] - 承销机构需按要求录入分销信息 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2] 主承销商团机制优化 - 发行人可在注册阶段设立主承销商团 注册完成后不得新增成员 统一注册后可选择换发注册通知书 [2] - 短期融资券等品种发行可从主承销商团选聘不超过2家主承销商 单期规模20-50亿元可增至3家 50亿元以上可增至4家 [3] - 定向工具等品种可灵活选聘一家或多家主承销商 民营企业注册后可变更主承销商团成员 [3] 违规行为监督机制 - 交易商协会接受对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包括干扰定价、恶意排除申购订单、低于成本报价等 [3] - 查实的违规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并适时公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