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7.40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17.40亿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33亿元[1] - 发行费用中新增外部费用469.99万元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03.02万元 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17.29亿元[1] - 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4,306.22万元 占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24.65%[2] - 公司决定将"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完成日期从2025年7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2] 资金置换原因 - 募投项目涉及人员薪酬支付需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3] - 公司拟用不超过705万元自有资金垫付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人员工资等支出 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3]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财务部门按月汇总自有资金支付明细 经付款审批流程和监管银行审核后实施等额置换[4] - 审计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4] - 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置换过程 公司需配合现场核查和书面问询[4] 项目影响 - 该资金置换方案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不影响项目实施实质[5] - 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5] 审议程序 - 2025年7月30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705万元自有资金垫付[6]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法规要求 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6] 保荐机构意见 - 中信证券核查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 资金置换事项合规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7] - 保荐人对该资金置换方案无异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