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太 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 方式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媒体公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 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