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 关于提前赎回博汇转债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0元/股的130% 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 [2][6] - 当期转股价格为8.00元/股 较初始转股价格15.05元/股经多次调整后形成 [2][3][5]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5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 决定行使赎回权利 [2] 赎回方案实施细节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02元/张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当期应计利息0.02元/张 [1][7] - 当期利息计算基于票面利率1.8% 计息天数为4天(2025年8月16日至8月20日) [7] - 赎回对象为2025年8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债券持有人 [7] -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8月27日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 [8] 可转债基本发行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发行可转债397万张 发行总额39,700.00万元(3.97亿元) [2] - 债券于2022年9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 代码123156 简称博汇转债 [2][3] - 转股期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8年8月15日止 [3] 特别提示事项 - 未转股债券将于2025年8月19日后按100.02元/张强制赎回 赎回完成后债券摘牌 [1][8] - 存在质押或冻结的债券需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限制 否则无法转股 [1] - 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 不足部分将以现金兑付票面余额及对应利息 [9] - 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未交易可转债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