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地产拟透过协议安排方式,建议本公司进行股份回购 8月1日复牌
私有化方案 - 公司提出以协议安排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根据公司法第99条 所有计划股份将被注销以换取每股0.62港元现金[1] - 注销价每股0.62港元较2025年7月17日收市价0.370港元溢价67.57%[1] - 控股股东持有股份不参与注销 计划完成后大悦城控股集团持股96.13% 得茂持股3.87%[1] 上市地位变更 - 股份回购完成后将立即向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1] - 所有计划股份注销后相关股票不再作为所有权凭证[1] - 公司已于2025年8月1日上午9时起恢复股份买卖[3] 私有化动因 - 当前架构增加公司治理复杂性并阻碍决策效率 私有化可精简管治框架提升管理效率[2] - 股价长期低于每股资产净值且流动性偏低 限制资本市场融资能力[2] - 香港房地产行业面临挑战 上市地位难以提供足够境外融资支持[2] 股东收益分析 - 私有化为计划股东提供较市价具吸引力溢价变现机会[2] - 鉴于股份交易流动性有限 公开市场出售可能需折让退出价值[2] - 建议使股东无需承受流动性不足带来的折价退出风险[2] 治理结构优化 - 私有化后业务策略及资本营运不再受上市规则批准程序限制[2] - 决策周期缩短有助于提高营运效率并降低相关成本[2] - 企业架构及股权精简将提升管理效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