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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传 媒: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中华)

独立董事提名声明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中华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工作经验 [3] - 被提名人未违反《公务员法》、中纪委、中组部等相关规定 [2][3]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 [4]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也不属于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4] - 被提名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4] 合规性审查 - 被提名人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5][6]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6] - 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6] 提名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 [7] - 提名人授权董事会秘书将声明报送深交所或对外公告 [7] - 如被提名人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