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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传 媒: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瑛)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刘瑛女士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任职资格与合规性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2]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领域的履职经验 [3] - 被提名人未违反公务员法、中纪委、中组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兼职或任职的相关规定 [2][3] 独立性要求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4]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中任职 [4] - 被提名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或任职关系 [5] 历史记录与限制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6] - 被提名人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无明确结论意见 [6]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 - 被提名人无重大失信记录且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 [6] 提名程序与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 [7] - 提名人授权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并对外公告 [7] - 若被提名人在任期内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