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狮龙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 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791,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858% [1][5][7] - 转让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从57.2660%降至31.9802%,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7][42] - 本次转让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及中国结算过户登记程序 [1][40] 股份受让方及交易结构 - 受让方包括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17,512,349股,13.9286%)、周福海(受让6,735,519股,5.3572%)及广东博智兴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7,543,781股,6%) [2][5][7] - 屹华山汇通过表决权委托实际控制公司25.2858%表决权,成为重要战略投资者 [3][40] - 三方受让方均以每股26.62元价格收购,交易总金额分别为4.66亿元、1.79亿元和2.01亿元 [8][25][33] 交易支付安排与条件 - 屹华山汇交易采用共管账户分阶段支付:首笔6800万元、第二笔3.22亿元进入共管账户,尾款7617.87万元于过户后支付 [9][11][12] - 周福海及博智兴宇交易均支付500万元定金,并在交易所合规确认后分两期支付剩余款项 [26][34] - 交易需满足先决条件包括内部审批、股份无权利负担、无重大未披露风险事件等 [14][31][39] 权益变动目的及影响 - 控股股东旨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屹华山汇,为公司及海盐当地导入产业资源,加速战略布局 [5][40] - 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日常经营 [4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未清偿公司负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0] 协议违约与终止条款 - 违约方需按日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屹华山汇交易若逾期超10日转让方可终止协议并收取5000万元违约金 [20][21] - 协议终止情形包括交易所审核未通过、重大未披露风险、监管法规变化等 [23][31][39] -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超60工作日时,任何一方可终止协议 [19]
法狮龙: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