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思看科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6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9:30在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15:00 [3]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2][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 代表股份56,491,55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9045% [4]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22名 代表股份166,71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86% [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 按公司章程规定程序进行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 [5] - 全部议案同意股数56,651,370股 反对5,730股 弃权1,170股 同意比例达99.9878% [5][6][8] - 累计投票议案表决同意56,499,77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99.7202% [8][9] - 第1、2.01、2.0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 - 第3、4项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实行单独计票 [9]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0]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