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治理与会议决议 -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全体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并由董事长陈晓主持 [1] -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 公司股票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35元/股的130%(即6.96元/股) [1] - 该价格条件触发"宏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 [1] 赎回决策与资金管理 - 公司基于减少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及降低财务费用的考虑 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 [1] - 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赎回登记日在册的全部未转股可转债 赎回登记日具体日期未披露 [1]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赎回全部事宜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同意核查意见和法律意见书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