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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东莞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官方解答12大焦点问题
南方都市报·2025-08-01 01:26

东莞市生育津贴发放政策优化 政策核心调整 - 自2025年8月1日起,东莞市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个人银行账户,取代原用人单位中转模式[1][2] - 2025年8月1日前生育的职工仍按原渠道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1][2] - 2025年底前将实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分娩职工免申办,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按月发放[1] 政策背景与优势 -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直发模式消除单位中转环节,提升服务效率,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3] - 保障职工权益:避免津贴被截留挪用,确保产假期间经济来源稳定,增强职工安全感[4] - 减轻企业负担:用人单位无需垫付产假工资,降低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和管理成本[4] 发放流程优化 - 职工需填写《信息采集表》并提供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经单位盖章确认后提交医保经办机构审核[5] - 津贴仅支持发放至职工本人账户,不支持第三方代领[7] - 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特殊情况可延长[10] 申请与查询方式 - 申请渠道:线下医保经办窗口或线上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需本人办理)[8] - 进度查询: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事项进度"功能实时跟踪审核状态[9] - 到账查询:津贴到账3-7天后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政务自助终端或i莞家平台查询并打印核定表[11] 待遇衔接与执行细节 - 生育津贴与工资不可重复领取,若津贴低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13][14] - 申请时效为分娩/手术后3年内,需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申请[12] - 2025年8月1日前已生育的职工仍适用原发放渠道[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