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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调整“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5-08-01 07:18

转股价格调整背景 - 公司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需调整"平煤转债"转股价格 证券停复牌适用[1] - 调整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51元/股 调整后为7.52元/股 生效日期为2025年8月4日[1] - "平煤转债"发行总额29亿元 债券期限6年(2023年3月16日至2029年3月15日) 自2023年9月22日起可转股[1]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 公司因2024年业绩指标未达激励计划要求 决定对62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79.7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 - 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23% 回购价格按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执行[2] - 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5年7月31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办理[2] 转股价格调整计算 -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 回购注销股份适用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调整公式:P1=(P0+A×k)÷(1+k)[3] - 其中P0=7.51元/股 A=3.12元/股 k≈-0.23% 经计算得出调整后转股价格P1=7.52元/股[3] - 调整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 调整实施安排 - 转股价格调整自2025年8月4日起正式生效[4] - "平煤转债"于2025年8月1日停止转股 自2025年8月4日起恢复转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