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稳定币条例》生效与监管框架 - 香港《稳定币条例》于8月1日正式生效 但截至发稿香港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牌照 发牌时点晚于市场预期 [1] - 香港金管局为“原有稳定币发行人”设置了为期6个月的过渡期安排 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4] - 在过渡期内 金融管理专员可向符合条件的原有发行人授予“临时牌照” 使其在过渡期继续发行活动 获批临时牌照的实体将被视为获批牌照 [4] 牌照申请流程与监管态度 - 香港金管局澄清“邀请制”并非官方说法 表示所有有意愿的机构均可事先主动与金管局沟通发牌事宜 [2] - 金管局鼓励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于2025年8月31日前联系该局 以便传达监管期望并提供反馈 [2] - 希望尽早获得考虑的机构应于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提交申请 发牌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 [2] - 金管局不会公布向其表达意愿或提交申请的机构名单 [3] - 金管局总裁余伟文透露 尽管初阶段只会批出数个牌照 但已有数十家机构主动接触金管局团队 [2] 发牌时间表与数量预期 - 香港金管局副总裁陈维民透露 预计于2026年初发出首阶段牌照 首批牌照数量将为个位数 [1][6] - 2026年年初可能只是理想状态下的“最早发牌时间” 由于发牌工程庞大 该时间点仍有变数 [6] - 首阶段未获发牌的机构 金管局会与其保持适当沟通 [2][6] 对原有发行人的具体要求 - 原有稳定币发行人有两个选择:积极申请正式牌照 或选择进入结业期 [4] - 若在条例生效后的3个月内未能申请成功 需在条例生效后4个月内有序结束在港业务 [4] - 若原有发行人不被信纳 将收到“拒绝通知” 并在通知发出当日起一个月内有序结束其香港业务 [4] 牌照发放标准与市场指导 - 获得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的机构须具备合规性(风控)、具体性(应用场景)、可持续性(财务情况)三方面要求 [2] - 部分机构接到了关于减少稳定币发声的监管指导 这与金管局过去一个月内多次“降温”稳定币的态度相符 金管局强调了“过渡概念化”以及“市场泡沫化”趋势 [6]
香港稳定币条例今生效 牌照“邀请制”非官方说法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8-01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