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币条例》今起生效!暂未发任何牌照,香港金管局预警概念化、泡沫化风险
搜狐财经·2025-08-01 13:09
香港《稳定币条例》生效及监管框架 - 香港《稳定币条例》正式生效 要求发行法币稳定币或锚定港元价值的稳定币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 目前尚未发出任何牌照 [1] - 香港金管局近期发布4份监管文件 包括《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等 明确发牌制度及过渡安排 [3] 稳定币发行人资质与财务要求 - 牌照申请人须为香港注册法团或认可机构 实缴资金最低2500万港元 [3] - 储备资产需高质量、高流动性 包括现金、3个月内银行存款及剩余期限不超过1年的高评级政府债券 [3] - 储备资产组合市值不少于稳定币流动总面值 需超额抵押以应对市场波动 [3] - 储备资产需委托合资格托管人保管 优先选择香港持牌银行 境外托管需证明同等保障措施 [5] 稳定币挂钩货币与市场动态 - 稳定币可选择挂钩单一法币或一篮子货币 可随时向金管局申请新增挂钩法币 [4] - 潜在发行人目前主要讨论挂钩港币、美元等可自由兑换法币 [5] 监管机构风险提示 - 香港金管局提示稳定币概念泡沫化风险 初期仅发放少量牌照 短期盈利存在不确定性 [6] - 监管强调需警惕市场过度亢奋情绪 投资者应冷静消化"利好"消息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