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多项违规行为,廊坊银行被罚款超195万元
新浪财经·2025-08-01 15:40
行政处罚与合规问题 - 廊坊银行因多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警告并罚款195.7万元 [1] - 违法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账户管理规定、金融科技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报送大额/可疑交易报告、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 [1] - 三名时任高管因相关责任分别被罚款2万元 [1] 股权变更与股东结构 - 廊坊控股受让股权后持有廊坊银行11.53亿股股份,持股比例19.99%,成为第一大股东 [3] - 国资增持背景是原第一大股东华夏幸福陷入债务危机并处置银行股权 [3] - 国资增持旨在维持银行股权结构稳定性 [3] 公司基本情况 - 廊坊银行成立于2000年12月29日,是国家法定金融机构 [3] - 下辖1个营业部、2家分行(石家庄、天津),实现跨区域经营 [3] - 已发展为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区域城市商业银行 [3] 财务表现 - 2024年末总资产规模3028.36亿元,较年初减少53.42亿元 [3] - 2024年营业收入36.19亿元,同比下降20.69% [3] - 2024年净利润2.45亿元,同比下降57.09%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