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资超1400亿元,财政部曝光六起隐性债务问责案例
新浪财经·2025-08-01 17:04

财政部通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典型案例 - 财政部周五通报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 涉及辽宁 福建 山东 湖北 重庆 四川六个省市 总共涉及金额高达1410.14亿元[1] - 通报形式包含向国企借款 通过国企垫资等 相关负责人已被问责[1]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案例 - 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新增隐性债务5.2亿元[1] - 2023年3月 沈阳近海高标准农田建设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沈阳市辽中区支行贷款5.2亿元 用于2023年沈阳市辽中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1] - 沈阳市辽中区政府承诺用该项目粮食产能指标交易资金偿还贷款 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 福建省厦门市案例 - 通过国有企业垫资实施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安置型商品房项目等 新增隐性债务683.96亿元[2] - 2020年7月以来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实施7个城市更新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 截至2023年6月底垫资578.97亿元 形成新增隐性债务578.97亿元[2] - 2020年11月以来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实施同翔高新城产城融合城市更新核心区一期项目 截至2023年6月底垫资4.4亿元 形成新增隐性债务4.4亿元[2] - 2019年10月以来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同安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资建设32个安置型商品房项目 截至2023年6月底垫资100.59亿元 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00.59亿元[2]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案例 - 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增隐性债务1.45亿元[3] - 德州市陵城区政府于2023年6月批复同意由德州旺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融资代建"的方式 实施应由财政资金保障的11.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 - 截至2024年6月 德州旺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资金支付项目工程款1.45亿元 形成新增隐性债务[3] 其他省市案例 -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通过国有企业垫资建设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项目及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 新增隐性债务103.85亿元[3] - 重庆市武隆区通过向国有企业借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新增隐性债务1.6亿元[3] - 四川省成都市通过国有企业垫资实施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垫资建设市政道路等公益性项目以及代政府缴纳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新增隐性债务614.08亿元[3] 政策背景与监管要求 - 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到 要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严禁新增隐性债务 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3] - 财政部在2025年预算草案报告中部署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时称 要严禁通过各类企事业单位新增隐性债务 不得将企事业单位异化为融资平台 不得新设融资平台[4] -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 将持续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剥离平台政府融资功能 严防国有企事业单位穿上"新马甲" 斩断借道举债的"触角"[4] - 蓝佛安特别提到 要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将遏制违法违规举债作为财政监管的重点 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4] - 财政部在通报中称 将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做到"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问责一起" 持续强化隐性债务查处问责力度[4]